哈尔滨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政府采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公告
时间:2021-07-26
来源:市院财装部
录入:陈磊
审核:张兴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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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维护政府采购环境,保护政府采购合法权益,依据《黑龙江省本级政府采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黑财采[2021]20号),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为目标,以问题整治为重点,坚持检查、打击、防范相结合,依法依规整治政府采购领域围标串标、违法发包转包及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项目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强化正风肃纪,加强监督制约,推动构建权责清晰、制度规范、程序透明、监督有力的政府采购制度体系,保护良好的营商环境。
二、整治范围
重点整治2012年11月以来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特别是公开招标限额以上的政府采购项目。
三、整治内容(参照黑龙江省本级政府采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围标串标方面
(二)违法发包转包方面
(三)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项目方面
(四)异常质疑投诉信访等方面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2021年7月-9月)。细化任务和分工,明确工作目标、措施、责任人等事宜。安排专人负责,自查自纠阶段重点结合本单位政府采购举报线索、内控制度、流程制度等,全面排查涉黑涉恶、质疑、投诉、信访举报涉及的政府采购项目。通过核查政府采购项目招标投标是否规范、施工现场的施工单位是否为中标单位、中标单位的投标承诺主要人员是否在现场组织管理等,及时发现并认定围标串标、违法发包转包和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项目等问题。
第二阶段:处理处罚。对查实的政府采购违规违法问题及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项目问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可单位内部处理的单位处理,需移交相关司法纪检监察部门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联系人:王博
举报电话:82359731 举报邮箱:jiancha2017@126.com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为目标,以问题整治为重点,坚持检查、打击、防范相结合,依法依规整治政府采购领域围标串标、违法发包转包及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项目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强化正风肃纪,加强监督制约,推动构建权责清晰、制度规范、程序透明、监督有力的政府采购制度体系,保护良好的营商环境。
二、整治范围
重点整治2012年11月以来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特别是公开招标限额以上的政府采购项目。
三、整治内容(参照黑龙江省本级政府采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围标串标方面
(二)违法发包转包方面
(三)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项目方面
(四)异常质疑投诉信访等方面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2021年7月-9月)。细化任务和分工,明确工作目标、措施、责任人等事宜。安排专人负责,自查自纠阶段重点结合本单位政府采购举报线索、内控制度、流程制度等,全面排查涉黑涉恶、质疑、投诉、信访举报涉及的政府采购项目。通过核查政府采购项目招标投标是否规范、施工现场的施工单位是否为中标单位、中标单位的投标承诺主要人员是否在现场组织管理等,及时发现并认定围标串标、违法发包转包和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项目等问题。
第二阶段:处理处罚。对查实的政府采购违规违法问题及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项目问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可单位内部处理的单位处理,需移交相关司法纪检监察部门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联系人:王博
举报电话:82359731 举报邮箱:jiancha2017@126.com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人民检察院
2021年7月26日
2021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