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检察简介及主要业务
时间:2021-05-31
来源:市院第六检察部
录入:张琪
审核:张兴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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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检察是检察机关四大检察之一,基本职能是对人民法院民事诉讼从受理立案到执行终结的全过程依法进行监督,即依诉讼进程对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裁判结果、执行活动依法监督。
1.结果监督: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以及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调解书的监督。(点击查看具体情形)
2.审违监督:对民事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的监督。(点击查看具体情形)
3.执行监督:对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点击查看具体情形)
4.支持起诉:对社会弱势群体依法诉讼维权有困难的,支持其提起民事诉讼。(点击查看具体情形)
5.虚假诉讼监督:对民事虚假诉讼的监督。(点击查看具体情形)
6.服务非公经济,优化营商环境。(点击查看具体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