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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至9月哈尔滨市检察机关主要业务数据报告

时间:2022-10-21

来源:市院案件管理部

录入:张琪

审核:张兴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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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刑事检察工作
(一)刑事“案-件比”
刑事“案-件比”为1:1.19,和去年同期相比“件”低了0.01。
(二)不捕率
批准逮捕4264人,同比下降16.91%,不批准逮捕2866人,同比上升39.4%,不捕率为40.2%,同比增加了11.6个百分点。
(三)捕后不诉和无罪判决率
捕后不起诉和判决无罪35人,同比下降40.68%,捕后不诉和无罪判决率为1.18%,同比增加了0.02个百分点。                     
(四)捕后判轻缓刑、免于刑事处罚率
逮捕后法院判处轻缓刑和免予刑事处罚228人,同比下降68.77%,捕后判轻缓刑、免于刑事处罚率为7.71%,同比减少了6.01个百分点。
(五)不起诉率
起诉6024人,同比下降25%,不起诉1144人,同比上升33.64%,不起诉率为15.96%,同比增加了6.33个百分点。
(六)开展追赃挽损工作率
经济类、侵财类犯罪案件中检察机关积极作为挽回经济损失和追缴赃款赃物的案件478件,同比下降0.62%,开展追赃挽损工作率为35.62%,同比增加了11.8个百分点。
(七)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6275人,同比下降18.44%,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为87.44%,同比增加了0.46个百分点。
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4180人,同比下降20.98%,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为99.55%,同比减少了0.2个百分点。
法院采纳确定刑量刑建议4101人,同比下降21.2%,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为98.11%,同比减少了0.26个百分点。
(八)诉前羁押率
起诉时采取逮捕措施2771人,同比下降43.55%,诉前羁押率为40.96%,同比减少了20.35个百分点。
(九)判处免予刑事处罚率
法院判处免予刑事处罚5人,同比下降87.5%,判处免予刑事处罚率为0.09%,同比减少了0.4个百分点。
(十)立案监督
1.监督立案。监督侦查机关立案56件,同比上升69.7%,监督立案率为74.67%,同比增加了13.56个百分点。
监督立案案件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26人,同比持平,监督立案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率为100%,同比增加了3.7个百分点。
2.监督撤案。监督侦查机关撤案43件,同比上升16.22%,监督撤案率为97.73%,同比增加了7.49个百分点。
(十一)侦查活动监督
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378件次,同比上升43.73%,侦查活动违法监督率为6.23%,同比增加了2.37个百分点。
书面提出纠正侦查机关采纳350件次,同比上升41.7%,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采纳率为92.59%,同比减少了1.33个百分点。
(十二)纠正漏捕、漏诉
纠正侦查机关遗漏提请逮捕的犯罪嫌疑人147人,同比上升22.5%,纠正侦查机关遗漏同案犯262人,同比上升10.08%,纠正漏捕、漏诉率为5.66%,同比增加了1.63个百分点。
纠正侦查机关遗漏提请逮捕犯罪嫌疑人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上刑罚49人,同比上升11.36%,纠正侦查机关遗漏同案犯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177人,同比下降17.29%,纠正漏捕、漏诉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率为77.93%,同比增加了2.05个百分点。
(十三)审判监督
1.提出抗诉。提出刑事抗诉14件,同比下降41.67%,刑事抗诉率为0.35%,同比减少了0.07个百分点。
刑事抗诉法院采纳抗诉意见改判与发回重审案件5件,同比上升66.67%,刑事抗诉采纳率为45.45%,同比增加了2.59个百分点。
刑事撤回抗诉4件,同比下降20%,刑事撤回抗诉率为28.57%,同比增加了7.74个百分点。
2.审判活动监督。书面提出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76件次,同比下降30.28%,法院采纳76件次,同比下降28.97%,刑事审判活动违法监督采纳率为100%,同比增加了1.83个百分点。
 
二、刑事执行检察工作
(一)对“减假暂”执行不当提出纠正
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提出监督意见196人,同比上升13.95%,书面意见采纳196人,同比上升13.95%,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书面监督意见采纳率为100%,同比持平。
(二)对监管活动执行不当提出纠正
对监狱、看守所监管活动提出监督意见175件,同比上升250%,书面意见采纳164件,同比上升228%,监狱、看守所监管活动书面监督意见采纳率为93.71%,同比减少了6.29个百分点。
(三)对监外执行不当提出纠正
对监外执行提出监督意见125人,同比上升64.47%,书面意见采纳119人,同比上升83.08%,监外执行书面监督意见采纳率为95.2%,同比增加了9.67个百分点。
(四)对财产刑执行不当提出纠正
对财产刑执行提出监督意见65件,同比上升35.42%,书面意见采纳64件,同比上升48.84%,财产刑执行书面监督意见采纳率为98.46%,同比增加了8.88个百分点。
(五)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
直接受理的侦查案件立案6人,同比下降81.25%;直接受理的侦查案件起诉12件,同比下降61.29%,直接受理的侦查案件不起诉2件,去年同期为0,直接受理的侦查案件不起诉率为14.29%,去年同期为0。
直接受理的侦查案件法院判处有罪26人,同比下降3.7%,直接受理的侦查案件有罪判决率为100%,同比持平。
 
三、民事检察工作
(一)民事“案-件比”
民事“案-件比”为1:1.02,和去年同期相比“件”低了0.31。
(二)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监督
民事裁判案件审结案件中提出监督意见23件,同比下降87.15%,民事裁判案件监督率为8.46%,同比减少了34.88个百分点。
提请抗诉案件上级院采纳后提出抗诉11件,同比下降93.25%,民事提请抗诉案件采纳率为100%,同比持平。
提出民事抗诉法院再审改变2件,同比上升100%,民事抗诉改变率为100%,同比持平。
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0件,同比下降33.33%,法院裁定再审7件,同比下降12.5%,民事再审检察建议法院采纳率为70%,同比增加了16.67个百分点。
(三)民事审判活动监督
提出民事审判违法检察建议1263件,同比上升129.22%,法院采纳1164件,同比上升291.92%,检察建议采纳率为92.16%,同比增加了38.26个百分点。
(四)民事执行活动监督
提出民事执行活动违法检察建议617件,同比上升45.86%,法院采纳534件,同比上升132.17%,检察建议采纳率为86.55%,同比增加了32.18个百分点。
 
四、行政检察工作
(一)行政“案-件比”
行政“案-件比”为1:1,和去年同期相比“件”低了0.57。
(二)行政生效裁判、调解书监督
行政裁判案件监督率为0,去年同期为0。
行政裁判案件提出监督意见采纳率为0,去年同期为0。
(三)行政审判活动监督
提出行政审判违法行为监督检察建议116件,同比上升132%,法院采纳109件,同比上升131.91%,检察建议采纳率为93.97%,同比减少了0.03个百分点。
(四)行政执行活动监督
提出行政执行(含非诉执行)监督检察建议94件,同比下降15.32%,法院采纳76件,同比下降16.48%,检察建议采纳率为80.85%,同比减少了1.13个百分点。
 
五、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一)公益诉讼“案-件比”
公益诉讼“案-件比”为1:1,和去年同期持平。
(二)诉前程序
公益诉讼诉前程序382件,同比下降31.17%,被监督单位在诉前阶段整改到位287件,同比下降37.06%,诉前整改率为100%,同比持平。
(三)提起公益诉讼
提起公益诉讼25件,同比下降26.47%,提起公益诉讼后获法院支持28件,同比上升64.71%,提起公益诉讼后法院支持率为100%,同比持平。
 
六、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一)不捕率
批准逮捕166人,同比下降5.68%,不批准逮捕229人,同比上升175.9%,不捕率为57.97%,同比增加了25.92个百分点。
(二)不起诉率
起诉132人,同比下降46.34%,不起诉81人,同比上升30.65%,不起诉率为38.03%,同比增加了17.9个百分点。
(三)附条件不起诉率
适用附条件不起诉132人,同比上升186.96%,附条件不起诉率为47.48%,同比增加了32.83个百分点。
(四)社会调查适用率
开展社会调查4229人,同比上升187.1%,社会调查适用率为531.95%,同比增加了306.03个百分点。
 
七、控告申诉检察工作
(一)国家赔偿案件
国家赔偿案件10件,同比下降41.18%,国家赔偿决定改变率为30%,去年同期为0。
 
八、其他检察工作
(一)刑事申诉案件
刑事申诉案件息诉3件,同比下降25%,刑事申诉案件息诉率为15%,同比减少了29.44个百分点。
(二)刑事赔偿率
决定刑事赔偿10件,同比下降28.57%,刑事赔偿率为0.25%,同比增加了0.01个百分点。
(三)社会治理及其他检察建议
社会治理及其他检察建议采纳68件,同比上升119.35%,社会治理及其他检察建议采纳率为85%,同比减少了8.94个百分点。
(四)移送涉嫌犯罪线索立案率
移送涉嫌犯罪线索立案率为0,同比减少了22.22个百分点。
(五)司法救助率
司法救助13件,同比上升62.5%,司法救助率为0.24%,同比增加了0.12个百分点。
(六)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工作
两级院检察长及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共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58人次,同比下降35.56%。
(七)审查案件听证工作
开展听证811件次,同比上升15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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