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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湿地凝聚共识 促进合作面向未来 | “检、政、校”绿色湿地保护共同体破题起势!

时间:2023-03-31

来源:道外区院

录入:张琪

审核:张兴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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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的松花江,
冰丘连着冰棱,
春风拂过沿江湿地,
芦苇摇曳,
散发着黑土地的气息,
哈东沿江国际重要湿地焕发着勃勃生机。
 
为切实加强湿地保护修复工作,推动生态文明建设,3月30日上午,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检察院举行“检、政、校”绿色湿地保护共同体签约启动仪式。在哈尔滨市检察院的指导下,在四级人大代表和媒体记者的见证下,检察机关、区政府、高校三方启动了这一专为保护哈东沿江湿地打造的,集公益诉讼监督、生态保护、调查研究于一体的“共同体”机制。

 

 

 

 

 
活动中,哈尔滨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金力,哈尔滨市道外区区委书记杨慧,哈尔滨商业大学副校长李景义及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程立华共同为这一创新合作机制按下“启动键”。道外区人民检察院与道外区农业农村局、哈尔滨商业大学负责同志共同签署了《“检、政、校”绿色湿地保护共同体合作意见》。

 

 

 

 

 
 
“古往今来,人类逐水而居,文明伴水而生,人类生产生活同湿地有着密切联系。”“要坚定不移把保护摆在第一位,尽最大努力保持湿地生态和水环境。”……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湿地保护和修复工作,多次强调湿地的重要性。道外区检察院始终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秉持绿色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院“亮剑护河”专项工作部署和道外区委“两水绕一山”中心目标,着眼松花江母亲河专项保护,积极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由水及岸,主动作为,护水兴水;并与行政监管部门联动协作,监督履责,融合治理,特别是《湿地保护法》实施后,该院把更多精力投入到湿地保护公益诉讼当中,联合社会各界主体,通过磋商、提出检察建议、举办听证会、召开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共同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使受损害湿地的公益功能得到恢复,擦亮哈东沿江湿地公益保护高质量发展生态底色。
 
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程立华介绍了该院公益诉讼检察履职保护哈东沿江湿地、保护松花江母亲河的工作情况。“五年来,道外检察公益诉讼交出了一份亮丽的‘湿地保护答卷’,督促完成湿地内养殖场易地搬迁1处、无害化处理病死畜禽300余只,集中清运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3000余吨,拆除占用湿地违法建筑10.77公顷。”并通过公益诉讼检察专题片展示了该院做足护水兴水、湿地保护“大文章”的生动实践。

 

 
道外区副区长宋殿荣对此次“检、政、校”三方成功合作表示祝贺。并在致辞中表示,加强哈东沿江湿地保护是我们共同的课题,我们要牢记总书记嘱托,进一步增强推动湿地保护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深入开展哈东沿江湿地科学研究,科学有序开发生态旅游产业,不断强化生态合作,推动“检、政、校”湿地保护共同体成为引领道外区生态治理高质量发展平台,放大哈东沿江国际重要湿地的品牌优势,努力走出一条具有道外特色的绿色发展之路。

 

 
哈尔滨商业大学法学院院长石晶玉表示,将发挥法治研究理论前沿优势,开展国际湿地保护与生态修复、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公益诉讼诉前程序衔接等基础性、应用性研究,为哈东绿色湿地保护和利用提供持续不断的理论服务保障。

 

 
哈尔滨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吉霞在致辞中指表示,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检、政、校”三方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创新工作模式,建立协作机制,以“万顷绿色湿地、百里生态长廊”为主题建立湿地保护共同体,是多元化生态环境治理模式的一次生动实践,也是我市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有益尝试。希望通过三方共同努力,推进哈尔滨“宜居幸福之都”建设,形成湿地保护“共建、共享、共治”的新格局。

 

各方致辞高度凝结了合力保护湿地的决心和愿景。作为湿地保护的一次创新之举,本次签约启动仪式为擦亮哈尔滨“国际湿地城市”名片凝聚共识、汇聚力量,为助力绿色龙江建设开辟了新思路、新局面,也必将实现新作为,取得新突破。道外区检察院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坚决扛牢政治责任,全力做好湿地生态保护“后半篇”文章,以更为务实的举措、更为积极的行动、更为紧密的协作,汇聚各方湿地保护的强大合力,谱写湿地保护的法治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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